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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30730112911 发表时间:2023-07-30
网友(183****5199):
绿萍小区街对面水果店喇叭扰民
位于庆春东路31号的绿色生态果蔬店,每天从早上八九点到晚上九十点用喇叭循环播放广告,声音非常大,隔着一条四道路的车流声都盖不过去。
 
回复时间: 2023-08-02  
网友你好,商家高音广播喇叭揽客导致的噪音污染请向110实时报警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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