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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30419175131 发表时间:2023-04-19
网友(186****9130):
车辆上牌咨询
本人母亲名下车辆已报废,想将报废后的车辆的车牌,上到本人妻子名下的车上(目前使用的区域号牌),咨询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
 
回复时间: 2023-04-20  
网友你好,您母亲的车牌指标目前无法转让至您和您的妻子。
《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
第三十九条 个人因离婚、继承办理小客车转移登记的,凭人民法院、民政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文书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原车辆所有人不能取得更新指标。
第四十七条 指标不得转让。更新指标只能用于与原车辆使用性质相同的车辆登记。单位和个人取得其他指标后,只能将其用于与申请条件一致的车辆登记。
可以申请更新指标的个人,在提出申请前办理放弃更新指标申请资格且符合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第五十二条 夫妻一方将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变更至名下无车一方的,凭结婚证书等有效证件可以直接办理变更登记,无需申请指标。

需要注意的是,据《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单位和个人需要更新小客车的,应当自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更新指标可以直接取得。但个人名下有两辆以上小客车的,只有一辆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标,其他需要更新的小客车须通过竞价方式取得指标。
第三十三条 小客车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中有“达到报废标准”记录的,不产生更新指标。
黄标小客车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的,不产生更新指标。
《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全文https://hzxkctk.cn/xkcglb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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