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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30405105051 发表时间:2023-04-05
网友(184****2041):
小区消防通道加装电梯
2023年3月31日,杭州市临安区锦福新村9幢加装电梯项目公示,公示方案显示,电梯拟安装在小区消防通道上,且拟变更消防通道位置并拆除小区全部绿化, 涉嫌违反消防相关法律法规及民法典。电梯安装在消防通道、未经审批变更消防通道位置等行为涉嫌违反消防相关法律法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六条规定,消防车道与民用建筑之间不得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障碍物,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浙江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七)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危害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行为:(七)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和消防登高场地,影响消防车通行和灭火救援。
锦福新村9幢消防道路是该小区唯一一条通行道路兼消防通道,同时也是云中绿园高层小区的消防通道,是消防车前往云中绿园6号楼消防登高点的唯一通道,肩负着两个小区的消防和通行重任,关系到生命救援及日常通行,极其重要。此外,小区绿化系业主共有,拆除小区全部绿化方案除未经业主共同决定同意,涉嫌违反《民法典》。公示方案等信息百度云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G-sjXCrawBp-6P9utk5UA
提取码:b8fz
 
回复时间: 2023-04-20  
网友你好,关于消防问题,您可在浙里办“APP”-隐患随手拍进行网上实名举报。或拨打96119举报投诉受理消防通道隐患类、消防设施隐患类,或向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11楼1102办公室防火处稽查科提交隐患举报投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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