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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21112092665 发表时间:2022-11-12
网友(189****5161):
广场舞扰民
你们好!
池华街墩池路口南侧河边三角地带,每天早上9点至10点多,广场舞团队大音量扰民,平时声音大也就算了,周末双休日早上声音特别吵,影响附近夜班加班居民休息。其他时间段别的跳舞团队声音都能很好控制,但就这个团队声音特别吵。
希望能让这个团队控制好音量,能听到、听清就好,不要扰民。
这是第一次投诉,希望能给予劝告。
 
回复时间: 2022-11-25  
网友你好,广场舞噪音污染请向110报警实时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四条 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但紧急情况以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
  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合理规定娱乐、健身等活动的区域、时段、音量,可以采取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等措施加强管理。
       违反本法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
      (二)在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未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或者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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