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私涨电费。2021年12月1日-12月16日期间,有业主发现电费费用从原定的0.73涨成了0.81-0.83,在询问物业后,物业解释是系统问题导致电费涨价,系统会进行更改退费。后面这件事情不了了之。 2、2022年1月,物业通知电费要进行调整,从0.73调整到0.853,然而有人咨询了勾庄电力局,电力局表示,还是以7块的价格供电给物业的,我们想问物业这个0.123的差价是从哪里来的,他们说是线损费用,要转嫁到业主这边,我们想问私自加价这个行为是否合理? 3、杭行金座分为公寓和商场,涉及到使用物业费的情况,譬如维修、更换物品等,物业就判定该区域为公共区域,使用公寓物业费资金进行维修,询问该场地营业性收入情况,物业就回复该区域为商场买断区域,想让物业明确整个杭行金座场地划分情况,避免这种事情导致的误解和分歧,物业拒绝提供区域划分图,这个合理吗? 4、杭行金座公寓公示的营业性收入(2021.3月-2021.12月)是10w+,且不说别的,公寓有9部电梯,每部电梯有2个静态图片广告,2个动态视频广告,我们有算过,哪怕10w+都是电梯梯箱广告来的,单个梯箱广告收费每月400左右,这严重低于市场价格,我们有合理的理由怀疑,这项收入不合理,想要求物业公示合同 。其次,结合3中提到的点,他们不公示公寓区域,凡是涉及到要计算营业性收入,就说是商场区域,凡是使用物业费,就说是公共区域,我们也有理由怀疑他们故意不明确场地规划,将本该纳入营业性收入的部分模糊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