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上午7时15分许,笔者在钱江路与飞云江路交叉口附近的紫阳街道凤凰社区南大门(道闸旁边)处,看到杭州环境集团一辆车牌号为浙A·6Y021的“其他垃圾”清运车正在作业。如果停车得当,本也无可厚非。但是,该车的驾驶员显得太出格了,竟然将这样的大车停得要与飞云江路成垂直的角度了。不仅占用了行人道和非机动车道,还占用了一整条机动车道。且因时值早高峰时段,不管是从小区出来的居民、上学的学生和在非机动车道走的行人,以及进出南星桥地铁站A口的市民,还是过往的非机动车辆,都得绕道到由东向西中间(仅存)的那条机动车道上通过。且因该车的高大,完全挡除了大家的视线。在这样的条件下,大家与机动车抢道,实在是太危险了。着实让笔者感到惊讶。 为此,笔者认为完全有必要向你们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反映并建议:要举一反三地对相关责任人和类似作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道路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并依法依规进行必要的处分,以促使其承认和改进错误。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以保证城市道路的畅通和市民百姓的出行安全,为杭州文明城市的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