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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11213223374 发表时间:2021-12-13
网友(153****7086):
咨询杭州市上城区公安分局消防科
尊敬的消防科领导:位于清江路钱塘人家底商的餐饮店(直接上面没有住户),已经安全合法经营十几年,前几天接到百江能源有限公司通知,不再提供瓶装天然气,说是消防部门要求的,有几点疑惑想咨询一下:
1.天然气公司所说瓶装消防不允许是否属实。
2.如果确实不能使用瓶装天然气,那么是否可以按照杭州市政府鼓励的“瓶改管”政策,开通使用管道天然气。
3.现在疫情,小微企业尤其是餐饮,举步维艰,能不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量扶持,解决老百姓自主就业问题,能有口饭吃。
以上问题咨询一下,盼回复。 谢谢!
 
回复时间: 2022-01-12  
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上城区大队:您好,您反映的关于管道燃气问题,我大队已收悉。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规定,高层民用建筑内使用可燃气体燃料时,应采用管道供气。上城区深入实施产业升级工程,出台“1+4”产业扶持政策。可关注微信公众号上城发布,2022年1月10日公众号已发布产业扶持相关政策内容,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比对,如有需要咨询也可以联系公众号所预留的所在区域的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工作人员有2022年14:30左右电话86567877联系反映人进行反馈,反映人表示知晓。经办人:谢云芳 联系电话:86567877我大队执法人员已于1月5日通过该号码87603930与您取得联系,您表示知晓。
感谢您对消防工作的支持!
经办人:高沛文 时间:1月5日 电话:8760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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