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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11213156013 发表时间:2021-12-13
网友(133****6079):
物业粗暴对待业主安装充电桩要求
本人萧山闻堰街道湘湖人家湘滨苑业主,我们购买了一台新能源车,咨询电力部门可以单独分装一个电表,申请文件之一需要物业在《杭州市新能源电动汽车自用充电桩安装申请登记表》上确认单位处盖章,此表清楚写着由物业盖章确认业主使用情况。不涉及其它事项,但万联物业工作人员车某拒不盖章,非要我们另外签订一份四方协议,态度极差,再三给他解释,这个是电力部分要他们证明我们有没有车位,能不能安装是电力部门会来决定的,你们这样不盖章是不对的,政府没有授权物业这样做,但这个工作人员说要盖章必须按他的要求来,你要绕就绕绕看,和工作人员杭州政府很开明的,我们按政府的要求做就行,这个表上没有说还非要签订一份四方协议,作为一家物业公司的责职是为业主解忧而不是一个衙门作风,擅自加码,但对方坚决不听
 
回复时间: 2021-12-31  
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调查,湘湖人家项目位于萧山区闻堰镇,由万联城市服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针对你反映的相关问题,经与物业公司了解情况,涉及小区安装充电桩的问题,我局物管部门已督促物业公司配合盖章确认车位信息,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萧山区人民政府或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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