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萧山闻堰街道湘湖人家湘滨苑业主,我们购买了一台新能源车,咨询电力部门可以单独分装一个电表,申请文件之一需要物业在《杭州市新能源电动汽车自用充电桩安装申请登记表》上确认单位处盖章,此表清楚写着由物业盖章确认业主使用情况。不涉及其它事项,但万联物业工作人员车某拒不盖章,非要我们另外签订一份四方协议,态度极差,再三给他解释,这个是电力部分要他们证明我们有没有车位,能不能安装是电力部门会来决定的,你们这样不盖章是不对的,政府没有授权物业这样做,但这个工作人员说要盖章必须按他的要求来,你要绕就绕绕看,和工作人员杭州政府很开明的,我们按政府的要求做就行,这个表上没有说还非要签订一份四方协议,作为一家物业公司的责职是为业主解忧而不是一个衙门作风,擅自加码,但对方坚决不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