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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10423165441 发表时间:2021-04-23
网友(135****4922):
违章罚款金额怎么判定
首先说明是我违章骑非机动车逆行,也接受处罚,但当时现场不知道金额,回家后发现被罚款50元,想知道罚款需要这么高吗?
 
回复时间: 2021-04-2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杭州市非机动车、行人和乘车人交通管理处罚规定》
第九条 非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0元以下罚款:
(一)残疾人专用车或助动自行车的发动机排量或时速超过规定标准的;
(二)助动自行车、有动力装置的残疾人专用车鸣号的;
(三)转借、挪用、涂改、伪造或冒领驾驶操作证的;
(四)驾驶外地牌照的燃油助动自行车、三轮车、有动力装置的残疾人专用车进入市区的;
(五)在机动车道行驶或者违反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行驶的;
(六)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不停车等候,推行或绕行的;
(七)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禁止通行的时间和道路上行驶的;
(八)违反装载规定的;
(九)饮酒后驾驶助动自行车、有动力装置的残疾人专用车的
有本条第(八)项行为的,责令违章者就地下客、卸货。
第十条 非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20元以下罚款:
(一)驾驶非机动车逆行的;
(二)骑自行车、助动自行车带人的(骑自行车装有安全座椅带10周岁以下儿童1人的除外);
(三)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的;
(四)超速行驶的;
(五)不携带驾驶操作证驾驶残疾人专用车、助动自行车的;
(六)驾驶未经车辆管理部门换发牌证的非机动车的;
(七)无故在车行道上滞留的;
(八)在道路上学骑非机动车辆的;
(九)超越前车时,故意妨碍被超车辆行驶的;
(十)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者手中持物的;
(十一)牵引其他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的;
(十二)自行车、三轮车通过陡坡、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或者车闸失效时,未下车推行的。

网友你好,若您对罚款金额有异议,请您申请行政复议。
浙江政务服务网行政复议申请指南http://www.zjzwfw.gov.cn/zjservice/item/detail/index.do?localInnerCode=75a60d3f-c3a7-4787-a02b-7d910a3b994c
咨询电话:0571-88308635
杭州市行政复议局地址:杭州市新业路311号市民中心L座负1楼行政复议接待中心5号窗口(行政复议接待);联系电话:0571-85252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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