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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10422106522 发表时间:2021-04-22
网友(138****8627):
交警路面执法问题
常见交警在路面执勤时,对违停机动车予以发送违停通知单,以达到警示车主的目的。但是,这样的处罚行为,并没有制止其违法行为,也没有对路面安全隐患提供有效遏制。试问杭州交警,难道没有更好的,更有效的执法措施吗?
 
回复时间: 2021-04-27  
 市民朋友: 你好!根据公安部《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查处违法停车操作规程,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应当在机动车侧门玻璃或摩托车座位上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并采取拍照或者录像方式固定相关证据。严重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应当指派清障车将机动车拖移至指定地点,并按《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之规定,处150元罚款。感谢你对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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