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杭州市户口,三年前申请公租房,当时申请的方式是以中低收入申请,我夫妻两人加未成年孩子的人均收入,是不超过政府的标准。在2018年六月住上了公租房。之后也将小孩的户口也落户到杭州。 今年去申请续住公租房的时候,办事人员说孩子18岁,不能跟父母一起申请公租房,如果不算上孩子,我们夫妻两个的收入,超过公租房子的制定标准。 但是目前面临的是孩子还在读高复(高中阶段),不但没有收入,还要继续依赖父母给予经济资助,帮她完成学业。但按我们夫妻现在的收入,按三口人算不会超过相关的规定。 而我们现在面临的情景,要么出去花三四千块钱租房;要么住在这,一个月大概近4000块钱房租。按孩子现在上学的标准和以后上大学的标准,一个月也要三四千的花销。这对我们来说,压力已经很大了,希望政府能体贴民情出发,为中低收入考虑实际情况。 政府有的政策很深入人心,比如我小孩去年也满18,但是经过咨询,因为孩子学籍在杭州,证明处在高中受教育阶段。还是可以参加杭州市少儿医保。 建议:现在公租房规定,孩子满18岁就不计入家庭成员政策。建议改成只要孩子在上学,在接受教育的情况下,不受这条规定约束。因为在中国的国情下,做为父母的会全力让孩子接受最高层次的教育;而孩子在受教育阶段,也不可能有收入。还是要依赖父母的经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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