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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10416095950 发表时间:2021-04-16
网友(137****9089):
燃油车指标
请问,现有的燃油车想更新车辆,但是考虑体验一下新能源车辆,该燃油车更新指标是否可以直接用在新能源车上,后续如果想换回燃油车,这个燃油车指标是否仍有效
 
回复时间: 2021-04-19  
2017年6月20日后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变更迁出且使用年限满一年的,在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变更迁出的一年内(违法、事故需处理完毕),办理注册登记、转移登记或转入业务时可以申请使用原号。
单位和个人新增、更新小客车,应当申请小客车指标申请。更新指标的相关时限为:自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更新指标申请资格。更新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自取得更新指标当日开始计算。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
燃油车指标不可直接用于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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