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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10329166292 发表时间:2021-03-29
网友(135****6151):
义桥东旭府物业侵占公泊车位
按照房管局规定小区应配备公泊车位,东旭府规划审批阶段申报14个临时访客停车位,目前交付后这些车位被物业变更使用性质,但并未在其他部位补充。导致业主访客无法实现停车
 
回复时间: 2021-04-06  
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调查,地面临时车位并未占用,该小区实施人车分流的管理模式,车辆必须停入地下车位,在目前小区车位已全部出售的情况下,业主可根据自己的需要,租用车位所有人的空闲车位,小区空余车位出租不算紧张,业主车辆必须服从小区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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