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月20日上午7:40分骑电动车由机场路过东宁路路口,我已经等了红灯,当红灯倒计时3秒才过的路口,但是协警不由分说就抓住我,说我闯红灯必须接受处罚。我解释该路口一直以来,协勤人员都是在红灯倒计时5秒甚至6秒的时候放行,当天路口无协勤人员,但是我的潜意识以为可以。交警处罚的理由是:无人员指挥,红灯倒计时3秒通行就是闯红灯,说这样通行易引发交通事故。但是后来据我观察发现,很多路口协勤人员都是在倒计时3秒或4秒就放行(我录了视频为证),还有当红灯倒计时4秒,其实其他他车道肯定是红灯,并不存在所谓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的可能。我也电话咨询了江干大队相关支队,接线员也说倒计时3秒通过处罚并不是很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