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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01223095162 发表时间:2020-12-23
网友(189****0523):
交警忙于罚款不处理交通事故
12月23日早晨7:30,西湖区西溪路杨家牌楼公交车站旁边发生两车追尾交通事故,车主报警后,西湖区留下交警中队民警孟浩不及时履行职责,等待近1个小时不到现场处理交通事故,忙于抓电瓶车罚款,要求事主上门给他处理。这就是人民警察的职责和荣誉所在吗?留下交警是这样为百姓服务的?
 
回复时间: 2021-01-18  
 蒋先生: 你好!经核实,12月23日7时30分许,属地交警接到该事故报警后立即指派就近工作人员前往处置。工作人员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后发现事故责任明确,但因你未随车携带驾驶证、对方车辆未办理检验合格标志,无法适用自行协商,即报勤务室调派民警前来处理。由于当日民警正在处理其他警情,无法立即赶赴现场,为减少群众现场等待时间,工作人员带领双方当事人到西溪路百家园路口由民警对事故进行处理。下一步,属地交警将进一步提高勤务室的警力调配能力,及时处置各类警情。具体情况已与你电话联系沟通。感谢你对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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