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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01110104811 发表时间:2020-11-10
网友(186****7831):
丰盛九玺公寓电费不执行政策规定
西湖区丰盛九玺物业不按照发改办价格〔2018〕1491号文件执行电费收费标准,周边其他几个同样性质的公寓都在陆续办理退还电费差价的事情了,九玺物业毫无作为,请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并监督执行。
 
回复时间: 2020-11-23  
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你好,你反映的丰盛九玺用电形式为转供电,由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第四分公司丰盛九玺服务中心代收代付,根据中心提供的电费统计表,2018年-2020年电费收支均为亏损。小区含商铺、大平层及酒店式公寓三种业态,2018年10月电价均下调9分/千瓦时,大平层、商铺2019年4月电价分别下调0.21元/千瓦时、0.16元/千瓦时,因小区公寓因VRV空调系统为多联机系统,收费模式为1.5元/小时一个出口(测算按时计费所产生的电费比按实际用电量计费价格更低),征求业主意见后,公寓保持原有收费方式不变,我局已要求物业公司提供相关材料。丰盛九玺服务中心于2020年7月20日张贴电价调整公告,根据《市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明确转供电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杭发改价格〔2019〕516号),物业公司在国家电网销售电价基础上预收10%线变损,目前电费单价为0.69元/千瓦时(含10%线变损及防疫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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