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居住在文三新村26幢的居民,自26幢(归档图纸上的4号楼)建成之日起,其南面的自行车库就一直是该幢楼的配套设施且在归档图纸上有明确标注。最近,杭州市西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承建地块编号为R22-07的文三街中学、小学、幼儿园项目场地所依据的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湖分局图纸和我们原有归档图纸上的红线(即前述自行车库区域)有重叠,将我们使用至今的配套自行车库划出红线外且要求拆除。我们也问了26幢的原有产权单位省科技厅,但是也没有找到重叠红线内的土地被征用的相关文件。诉求:1、要求土地储备中心公示编号为R22-07地块上,重叠红线面积的征收文件及相关公示、审批手续;2、恢复1987年归档图纸上的红线范围。原因依据:1987年11月竣工归档图纸,明确划定了红线的范围,且在红线范围内,有备注自行车棚该处配套设施。现因工程建设,要求拆除红线内房屋配套设施,我们认为依据不足。故我们联系杭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咨询相关情况被告知该地块(自行车车库区域)已划拨出原有红线范围。我们要求杭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提供相应材料至今未给出答复,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湖分局也推托其依照杭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出具的图纸进行规划。现建设工程已严重侵犯了我们业主的权益,故反映投诉,请予解决以维护我们业主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