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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00917173924 发表时间:2020-09-17
网友(136****0237):
投诉杭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我是居住在文三新村26幢的居民,自26幢(归档图纸上的4号楼)建成之日起,其南面的自行车库就一直是该幢楼的配套设施且在归档图纸上有明确标注。最近,杭州市西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承建地块编号为R22-07的文三街中学、小学、幼儿园项目场地所依据的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湖分局图纸和我们原有归档图纸上的红线(即前述自行车库区域)有重叠,将我们使用至今的配套自行车库划出红线外且要求拆除。我们也问了26幢的原有产权单位省科技厅,但是也没有找到重叠红线内的土地被征用的相关文件。诉求:1、要求土地储备中心公示编号为R22-07地块上,重叠红线面积的征收文件及相关公示、审批手续;2、恢复1987年归档图纸上的红线范围。原因依据:1987年11月竣工归档图纸,明确划定了红线的范围,且在红线范围内,有备注自行车棚该处配套设施。现因工程建设,要求拆除红线内房屋配套设施,我们认为依据不足。故我们联系杭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咨询相关情况被告知该地块(自行车车库区域)已划拨出原有红线范围。我们要求杭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提供相应材料至今未给出答复,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湖分局也推托其依照杭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出具的图纸进行规划。现建设工程已严重侵犯了我们业主的权益,故反映投诉,请予解决以维护我们业主的权益。
 
回复时间: 2020-09-27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为加快旧城改造,原杭州市土地储备中心于2000年4月启动了文三小区地块旧城改造工作。2000年6月,原杭州市规划局核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0)年浙规用证0100244号)。2001年3月,经浙江省政府(浙土字[A2001]第10032号)批准,同意原杭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征用集体土地1.1403公顷,收回国有土地9.349公顷。2001年5月,杭州市房产管理局核发了《房屋拆迁许可证》(杭拆许字(2001)第035号)。文三新村26幢南面现状自行车车棚属原文三小区地块拆迁范围内。该地块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内容、依据等均符合相关要求。
2017年3月,市政府明确文三小区地块(武林村)做地主体由原市土地储备中心调整为西湖区政府。西湖区指定杭州西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文三小区地块后续开发整理工作。
关于你提出的“恢复1987年归档图纸上的红线范围”事宜,建议你进一步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关于“公示地块征收文件及相关公示、审批手续”事宜,请按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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