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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00629143838 发表时间:2020-06-29
网友(159****0394):
曝光租房合同纠纷
无良中介:杭州庄博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无良工作人员:三墩宝嘉誉府5号楼1502室出租房管理员
2019年租房时与杭州庄博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签订了租房合同并付了押金1700元,但是中介押金条没有给我,也没有开具任何收据发票,合同于2020年4月11号到期,当时我又续了合同到今年7月10号,续租时房租涨价为1800元,并补付了押金差价的100元,即押金1800元,但是续租的合同跟押金条中介同样没有给我,今年6月27号我去办退租要求对方退还1800元的押金,但是对方以没有押金条为由拒不承认我付了1800元的押金,且不退还押金,然后现在我发现合同上留的甲方电话是空号。
说明:我每次付房租跟两次押金都可以拉到银行记录,且中介系统上也有我的付款记录和押金记录,问了其中一个室友他当时签合同时也没有拿到过押金条。
 
回复时间: 2020-06-29  
网友你好,建议向公安部门进行咨询报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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