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杭州分公司对编号200415074631的投诉的回复,没有解决任何问题。 首先,我非常认同邮政设施要通过验收,验收后才能交付使用; 邮政公司开始可能不知存在有劝学里这个项目,但1月13日首次投诉后就应该知道,在三个月时间中调查、协调、解决问题了吗? 业主在1月1日没收到报纸后在两周时间中分别联系了报社、开发商、物业、邮政;后面三家单位各有说法,但有一个共同点,不通邮!在自己沟通无望的情况下,我想到政府要求给予解决。 对于邮政设施不完善的项目,应由谁来监督开发商完成它应尽义务?这是问题焦点,而不是让业主自己满世界找解决途径!国家邮政法第二章第十条,也非常清晰指明办法。希望:以最多跑一次的态度解决小区邮政设施不完善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