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转塘定山西苑二期的回迁户,去年2018年12月30日抽签分到房号,拆的迁户个人该完成的手续都已经完成。到现场勘验房屋阶段,发现房屋实际情况跟竣工图严重不符,有重大安全隐患,错误一目了然,违背基本常识。 于是2019年5月18日我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社区,社区口头回复情况属实但无能为力,已经向上反映,房子归镇里管。 2019年5月30日到镇里,镇里说房子的安全和质量问题归之江管委会管,他们管不了。 6月19日终于联系到了之江路118号西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农居建设服务中心的负责人。 7月10亲自将情况说明的书面材料,交到西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农居建设服务中心的负责人办公室。他们承认房屋确实存在安全隐患。但不给具体的解决措施,期间有10多次的电话询问,到底给予怎样的解决方案,回复要么当事人出差,要么在开会,反正态度很好,实际情况踢皮球。 11月6日西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农居建设服务中心的负责人又说这种情况比较特殊,要找镇里面解决,问具体找谁他们也不明确,现在既不给说法,也不给过渡费,也没有人联系我办理接收房屋的任何事项,更没有明确说这个事不归他们管,处于三不管的状态。希望上级部门予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