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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90827091935 发表时间:2019-08-27
网友(138****9815):
恢复庆隆小河单元GS0305-19地块原45米限高
我是金茂悦府1幢1单元住户,本小区交付已有2年半,目前已基本入住。这几天在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对原浙江时代电子市场地块规划调整进行了公示,原限高45米的商业用地调整为限高80米的住宅用地。我们家小区的南面与该地块相邻不过45米左右。我们小区开建并建成在前,你这规划在后。此次规划调整至少侵害了我们家的原有日照时间,采光权,视觉感受,通风及隐私等,居住环境遭到破坏。党的十九大上,习近平指出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我们全家郑重恳请各位领导,在该地块的此次调整规划设计上,降低限高,恢复原45米限高的规划条件。谢谢!
 
回复时间: 2019-08-29  
网友你好,拱墅区城中村指挥部回复:信访人反映的GS0305-19地块为拱墅区城中村改造工程指挥部负责做地的经营性用地项目,目前正按程序进行控规调整规划公示。该地块现状为工业用地,远期规划为高度不超过45米的商业商务用地,现拟调整为高度不超过80米的住宅用地。公示期间,已接到地块北侧黄龙金茂悦业主的大量信访,我部高度重视,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规划部门及属地社区进行了联系汇报。同时,对GS0305-19地块的具体调整方案等也向信访人进行了沟通和解释。为妥善处理此事,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社区组织黄龙金茂悦等周边业主进行面对面座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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