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春夏施工繁忙期,建筑工地的噪音扰民问题日益显著,相关投诉也逐渐增多。但是,真正得到有效解决的却是寥寥。为何这样的解决方式无法得到民众满意?如何有效改善民生工作?个人而鉴,相关管理条例的制定有待继续健全,尤其需要站在普通民众的角度制定相关管理政策。例如,谁希望不分周末节假日,每天在施工噪音中被吵醒?推己及人,居民区周围工地的施工时间,应当增设具体时段区分,而非简单适用“每天6:00-22:00”的限制。简单来说,倘若周末节假日开工时间推迟1-2小时,对于周围民生来说,将是巨大的改善。社会主义行政决策的制定,应当更加尊重民主、顺应民意,而非在各种投诉过程中用现有“规定”粗暴搪塞。不从问题根源出发,何谈有效改善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