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余杭区良渚街道万家名城二期的住户,万家名城二期南门正对面博世华环保产业园(余政工出【2015】010号地块开发项目)马上拟建工厂,位置就在小区和拱墅区的国家运河广告产业园之间。
根据《杭州市北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地规划为一类工业用地(M1/B),企业生产内容为垃圾渗滤液模块化处理设备、垃圾渗滤液深度处理和废物利用设备、土壤修复移动设备、餐厨垃圾处理设备、污泥深度脱水处理成套设备生产,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本属于C35专用设备制造业——C3591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指用于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处理、土壤修复和抽样、噪声与振动控制、环境应急等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制造)。根据《余杭区环境功能区划》“附表2 余杭环境功能分区管控工业项目分类”,通用、专用设备制造及维修(没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为二类工业项目。综上,在一类工业用地上实施二类工业项目建设,不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我们也查阅到规划局文件:http://www.hzplanning.gov.cn/Data/HTMLFile/2016-02/c226c76d-3304-4c86-ba77-943144795d77/71619e15-d5e3-4dad-8-635920199441959771.html?template=infoopen (二)零星工业用地。 位于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外且未纳入产业发展单元的零星工业用地,一般应将规划用地用途调整为非工业用地,不再发展工业。其中现状用地性质、土地证登记用途均为工业用地,周边不与住宅、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敏感设施相邻,如区、县(市)政府(管委会)认为确需用于创新型工业项目建设,经有权一级人民政府同意,可参照临时建筑相关规定办理改建、翻建、扩建手续,该临时建筑层数不受两层限制,并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
我们普通老百姓其实都不需要这么专业的知识,就问在居民区和写字楼之间建立一个工厂是否合理?这工厂车间离最近的居民楼才20米左右??环评材料里头的生产资料都一条一条写着那里。更何况,现在大环境都是工厂外迁,这个余杭区和上城区以及拱墅区三不管地带,2018年还要引进工厂,如果说这个规划是以前做的,没有考虑到这里的发展,那现在务必考虑一下,试问,各位规划局和环保局的官们,你们家门口建立一个工厂,他们心里会怎样感受,请换位思考一下吧。
请不要再再再再再再转给余杭区良渚街道,他们已经明确无权也无能力处理这个事情,这块地是属于上城区工业园,这家公司也是他们引进来的,这块地是属于上城区的飞地,这个需要杭州市这一级的相关部门来处理。市长热线都打了不下200次,时间已经延续了一个多月,相关部门就一个字,拖。 习大大都说,为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1. 车间生产设备将产生有害气体,对人体有极大危害。 2. 小区南门正对面也有大门将来将会有各种大货车出入,且规划是300人生产企业,施工规划汽车库有156个非机动车600个,这是何等概念,明显是人员密集型生产企业。 3. 噪音是以工业厂房级标准设计,肯定会影响周围居民休息。 4. 建成投入使用后会有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源,影响大家健康及生活质量。 5. 10月15日的协调会,工厂方明确表示会有污染严重的电镀作业,而且还不允许业主录音。
不需要回访,结果直接公布,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