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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81123103459 发表时间:2018-11-23
网友(135****6708):
禹洲滨之江拒绝公布装修明细
禹洲滨之江楼盘合同约定5000每平米的装修标准, 属于杭州市区普通住宅中装修标准预算最高的几个楼盘之一,但开发商给出的装修列表只有品牌信息,并使用了大量“或同等品牌”等模糊字样,水分大。投诉后开发商仍然未公开精装预算价格明细,以及装修的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型号、规格、级别、数量等信息。
根据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8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和代理销售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售商品房为全装修销售的,应公开装修价格、装修预算明细以及装饰装修的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品牌、产地、规格、级别、数量等。”禹州•滨之江9月19日仍然在售,符合《通知》要求范畴,理应按规进行公示。
此外,开发商要求签订的补充协议中有许多违规的霸王条款中,包括为精装偷工减配免责的条款(如样板房、广告宣传等不作为交付标准),而且部分样板房已被拆除,存在极大隐患,广大业主普遍担忧楼盘装修未能达到约定的标准。
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监督权,避免开发商后续偷工减配、侵犯广大业主合法权益,现投诉到贵局,希望职能部门能责令禹洲开发商依法依规公示精装价格和型号等明细,谢谢!
 
回复时间: 2018-12-05  
西湖区回复:西湖区市场监管局:接单后,工作人员经电话了解并作如下回复:1,该《补充协议》已备案,由备案机关(省工商局,现市场监管局)处理。2,关于精装修价格及明细,公示情况,建议其向物价、住建部门反映。3.2018年11月30日16:15已电话反馈你。                  
西湖区住建局:你好,近期有关禹洲滨之江精装修公示的投诉信访较多,接访后我局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到销售现场进行检查核实,发现该项目销售现场未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和代理销售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第9条规定“在售商品房为全装修销售的,应公开装修价格、装修预算明细以及装饰装修的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品牌、产地、规格、级别、数量等”。为此,我局已责令开发企业按通知要求尽快将装修明细在销售现场公示到位,我局也将继续跟踪开发商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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