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昨天有工作人员到现场察看,但是我们没有达成共识。
绿化办的意见还是一贯的把树修修,已经修了十来年了,树只会越修越高,不光没有解决问题,而且更挡住我们的阳光。可见绿化办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政策水平都相当的低下,思想僵化到连普通百姓的程度都不如。
2006年12月,杭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阳光权的政策,主要内容是:
日照保证受遮挡的居住建筑的居室在大寒日那天,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小于两小时。(大寒是节气,1月20日左右)
政策发布的时候,树没有挡住我们的阳光。但是十多年过去了,树成了“非法物建筑物”,如果这是建筑物政府绝对不允许他建造的,为什么十来年了树却可以非法存在?
因为友谊六幢和黄龙饭店挡住了我们的阳光(这两栋建筑建造于2006年前),我们本来就只有12点半到两点半有太阳,一楼太阳就更少。
昨天绿化办的人说这个树不能锯,我们要求按政策法规办事,还我们阳光权。
现在的问题是不管有没有人反对,这个树遮阳的问题必须要按政策解决,我们希望一次性解决: 换矮树种或移除。不要让我们年年来投诉。
城管大门入口的一排树已经砍掉了,成了停车场。 下城区泰和苑的十几棵大树,因为遮阳等问题也移除了(都市快报报道)。 紫云饭店宿舍的遮阳问题是以赔偿的方式解决的。
我们不要赔偿我们要阳光。
8月13号杭州信访公众号平台上发文“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不断满足美好生活需要” 9月30号,杭州信访公众号平台上又发文“提升群众获得感”
为什么下城区能解决的问题,西湖区不能解决? 为什么城管门口的树为了要建停车场可以砍掉? 为什么违反政府阳光权政策的树在西湖区不可以动??在下城区可以动? 是政策水平问题?(十来天前绿化办人来现场,他们根本不知道阳光权这个政策) 还是关心群众生活冷暖的责任心态问题?
我们的诉求是合理的,是符合政策法规的,我们要有获得感。
谢谢各级领导的帮助,谢谢!
请将这封信分别转1西湖区信访办、转2杭州市、以及3西湖区绿化办领导。谢谢! 友谊社区八幢低层住户 2018.11.9
附历次投诉编号 0010201502120027 0075201511270017 0075201512070015 0045201512300015 0045201602060006 0024201602250004 0045201603100015 0075201607230020 0023201607060075 0075201607230044 180925171634 180936175768 1810161738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