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村民的疑问
1.委贷,公开村经联社签约的原始合同,打官司的进度和拿银行凭单的事情不能混为一谈。银行单方面停止计息,违约行为就已经发生,村集体应该有积极的应对措施,尽快挽回村民损失。两件事完全可以同时进行。 2.委贷并非是理财,对于我们老百姓而言绝对不是什么非法集资,这是政府针对安置的补偿措施,现在回迁房还没有拿到,并且眼前短期内根本无法实现,既然委贷的这个补偿措施取消了,就应尽快出台能替代的补偿方式。 3.回迁房公布进度,为何施工如此缓慢,民生工程,超过常识的进度理应及时告知。并且需要有关部门承诺交付期限,形成文稿,盖章。 4.回迁房时隔4年才开始施工,扣下的48+8万要交代流水明细。 5.第一批拆迁人员劳力安置费迟迟不发放,发布官方说法,如果已经到村了,那么涉及跨年的都应支付利息,这是老百姓的个人财产,不是村集体收益,收到了就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下发,村集体无任何理由扣压。 6.拆迁时说的集体留用地去哪了,目前是怎么个处置方法。我们才是主体,我们有知情权。有协议的都能成一纸空文,这种村和镇一级政府的空口白话毫无公信力。 7.补齐拆迁安置合同。作为拆迁的主体,为什么我们不能保存? 1.委贷,公开村经联社签约的原始合同,打官司的进度和拿银行凭单的事情不能混为一谈。银行单方面停止计息,违约行为就已经发生,村集体应该有积极的应对措施,尽快挽回村民损失。两件事完全可以同时进行。 2.委贷并非是理财,对于我们老百姓而言绝对不是什么非法集资,这是政府针对安置的补偿措施,现在回迁房还没有拿到,并且眼前短期内根本无法实现,既然委贷的这个补偿措施取消了,就应尽快出台能替代的补偿方式。 3.回迁房公布进度,为何施工如此缓慢,民生工程,超过常识的进度理应及时告知。并且需要有关部门承诺交付期限,形成文稿,盖章。 4.回迁房时隔4年才开始施工,扣下的48+8万要交代流水明细。 5.第一批拆迁人员劳力安置费迟迟不发放,发布官方说法,如果已经到村了,那么涉及跨年的都应支付利息,这是老百姓的个人财产,不是村集体收益,收到了就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下发,村集体无任何理由扣压。 6.拆迁时说的集体留用地去哪了,目前是怎么个处置方法。我们才是主体,我们有知情权。有协议的都能成一纸空文,这种村和镇一级政府的空口白话毫无公信力。 7.补齐拆迁安置合同。作为拆迁的主体,为什么我们不能保存? 8.村级留用地100亩厂房用地,拆迁怎么个补偿法。老百姓到现在都不知情。需要合理解释! 请为我们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