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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81104173968 发表时间:2018-11-04
网友(151****0099):
关于乔司三角村
角村民的疑问

1.委贷,公开村经联社签约的原始合同,打官司的进度和拿银行凭单的事情不能混为一谈。银行单方面停止计息,违约行为就已经发生,村集体应该有积极的应对措施,尽快挽回村民损失。两件事完全可以同时进行。
2.委贷并非是理财,对于我们老百姓而言绝对不是什么非法集资,这是政府针对安置的补偿措施,现在回迁房还没有拿到,并且眼前短期内根本无法实现,既然委贷的这个补偿措施取消了,就应尽快出台能替代的补偿方式。
3.回迁房公布进度,为何施工如此缓慢,民生工程,超过常识的进度理应及时告知。并且需要有关部门承诺交付期限,形成文稿,盖章。
4.回迁房时隔4年才开始施工,扣下的48+8万要交代流水明细。
5.第一批拆迁人员劳力安置费迟迟不发放,发布官方说法,如果已经到村了,那么涉及跨年的都应支付利息,这是老百姓的个人财产,不是村集体收益,收到了就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下发,村集体无任何理由扣压。
6.拆迁时说的集体留用地去哪了,目前是怎么个处置方法。我们才是主体,我们有知情权。有协议的都能成一纸空文,这种村和镇一级政府的空口白话毫无公信力。
7.补齐拆迁安置合同。作为拆迁的主体,为什么我们不能保存?
1.委贷,公开村经联社签约的原始合同,打官司的进度和拿银行凭单的事情不能混为一谈。银行单方面停止计息,违约行为就已经发生,村集体应该有积极的应对措施,尽快挽回村民损失。两件事完全可以同时进行。
2.委贷并非是理财,对于我们老百姓而言绝对不是什么非法集资,这是政府针对安置的补偿措施,现在回迁房还没有拿到,并且眼前短期内根本无法实现,既然委贷的这个补偿措施取消了,就应尽快出台能替代的补偿方式。
3.回迁房公布进度,为何施工如此缓慢,民生工程,超过常识的进度理应及时告知。并且需要有关部门承诺交付期限,形成文稿,盖章。
4.回迁房时隔4年才开始施工,扣下的48+8万要交代流水明细。
5.第一批拆迁人员劳力安置费迟迟不发放,发布官方说法,如果已经到村了,那么涉及跨年的都应支付利息,这是老百姓的个人财产,不是村集体收益,收到了就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下发,村集体无任何理由扣压。
6.拆迁时说的集体留用地去哪了,目前是怎么个处置方法。我们才是主体,我们有知情权。有协议的都能成一纸空文,这种村和镇一级政府的空口白话毫无公信力。
7.补齐拆迁安置合同。作为拆迁的主体,为什么我们不能保存?
8.村级留用地100亩厂房用地,拆迁怎么个补偿法。老百姓到现在都不知情。需要合理解释!
请为我们解答。
 
回复时间: 2018-11-12  
11月12日,乔司街道回复:
1、关于委贷停止计息问题:在于2018年11月1日三角村股东代表要求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初步决定,将走法律程序。
2、关于委贷取消后老百姓提出的相关补偿方案,村委及各村组组长已多次向街道反映,进行交涉,该问题街道也已将上报,等待上级部门回应。
3、三角安置房一期项目于2018年4月份陆续开工建设,目前处于地下室施工阶段,该项目建设主体为临平新城,街道、村委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同时做好监督、督促工作。村委为安置房建设专门成立了安置房建设监督领导小组,街道职能部门每月召开工程例会或组织拆迁户代表看现场,了解工程进度,街道认为在安置房建设过程中整个督查环节还是比较透明、公开的。
4、依据区委办【2008】62号文件规定,征地拆迁户在签订拆迁协议的同时签订安置协议,其可享受安置面积的购房款原则上应由拆迁主体从拆迁补偿款中支付给建设主体作为购房预交款,8万元为入住高层的奖励,待回迁时领取安置房钥匙后兑现。疑问
5、关于第一批拆迁人员劳力安置费问题:劳力安置费待今年办理全部到位后,将在12月底前统一发放到村民。
6、关于拆迁时的集体留用地问题:上级还未规划到村里,三角村村委会在积极争取早日到位。
7、目前协议已整理完毕,之前协议进行项目审计及备案工作,原先拆迁安置协议在回迁安置时一并发放,担心中途发放今后会有遗失等情况,如果目前确实需要的,均可至街道农民多层公寓建设管理中心调取。
8、关于村级留用地100亩厂房问题:现村级留用地100亩厂房正在征迁过程中,补偿方法村、组、业主正在商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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