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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81024150578 发表时间:2018-10-24
网友(156****6311):
禹洲滨之江业主要求毛坯验收
如题:
近期,禹洲滨之江要求业主签一个精装修二次合同
合同里面规定,业务需要同意开发商转包装修工程给乙方,并且还要不可撤销的同意乙方验收毛坯房合格即为合格
期间不允许业主去看,不允许业主验收
请政府做主,要求毛坯验收,业主毛坯签售合格后才可以精装修。精装修房屋质量问题频出,一辈子心血几百万买套房子,开发商不让验收,还要转包,有了任何问题还要让业主自行承担
求政府监管禹洲滨之江,答应业主验收毛坯房的合理诉求,也需要禹洲作为主体来装修,并对装修的结果负责。同时,如果禹洲真的没有能力装修,请退换装修款项,我们自己装修。这种各种推卸责任到第三方的做法,实在令人不放心。
 
回复时间: 2018-11-01  
11月1日,西湖区住建局回复:
商品房建设过程中,施工质量安全全程都有政府职能部门监管,禹州滨之江商品房合同约定为精装修交付,商品房成品有房屋质量验收环节,房屋在建造施工过程中,出于安全管理等因素考虑,原则上施工现场,不允许非施工人员进入,反映人反映毛坯房质量问题我们会加大监管力度,如有相关问题线索请反映人进一步提供。 

西湖区市场监管局回复:
2018年10月31日14:20分左右,电话联系上了陈先生你,其表示不是信访人,其是销售代表,故无法联系真实信访人,请信访人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进一步调查。
2018年11月1日上午9:18,区12345信访工作人员张振烜与陈先生你联系确认您确实不是信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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