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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81022216232 发表时间:2018-10-22
网友(133****9313):
大江东住宅商铺营业执照审批
本人想在大江东经营早餐类轻餐饮,咨询大江东相关机构,告知现在轻餐饮这块,住宅楼下面的商铺也是不审批营业执照的。我想知道这是杭州市政府的规定还是大江东的规定?街道上那么多住宅底下的餐饮又是如何审批出来的?我现在看好的商铺是在两幢楼的中间,上面是没有住宅的,也是不能审批吗?网站回复即可,不用电话,谢谢
 
回复时间: 2018-10-31  
10月30日,大江东办事服务中心回复:
根据《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申请在上述区域从事餐饮服务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得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如该经营位置为“商住综合楼内未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并配套设有专用烟道”则可以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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