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回复:
经电话联系,依据《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DB/33 T 818-2010)以及《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的相关规定,人行横道应按以下要求设置:(参照第五条)人行横道高峰小时人流量小于300人次的,不予增设。因九乔路泊林印象小区南门、九月庭院小区北门出入口距离东西两侧东湖路、仁爱路路口都较近,均设有人行横道,且不符上述条件,现阶段不增设斑马线。关于反映人反映的早晚高峰期间九乔路车流量大的问题,属地中队将调整巡逻时段,加强九乔路等反映路段的巡查力度。已与反映人沟通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