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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80928155474 发表时间:2018-09-28
网友(138****5948):
临安区玲珑街道高坎蔡家头50号俞国宝一户多宅
尊敬的市委领导您好:
我是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高坎自然村村民潘如亮,我是以一名普通的正义村民的身份,
实名向您举报我们高坎村蔡家头50号俞国宝一户多宅,在我的自留地上建房强行霸占我自留地的情况。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俞国宝本身拥有宅基地,因为老宅已经破烂不堪,不能住人,具有倒塌的可能性,实质上属于危房。
俞国宝夫妇借此为由,向村干部申请房屋拆旧建新,村里干部来看了之后也是同意他们拆旧建新。
得到村干部认可后的俞国宝夫妇后来又向村里,玲珑街道,提议把房子宅基地往后挪,也就是俞国宝老宅
后面的土地(俞国宝老宅后面宅基地墙角开始一直到我的围墙里全部是我的自留地)。期间村里,街道
为了新农村建设大家伙房屋更集中,都找到我家里商量让出我的自留地,把俞国宝旧宅拆掉。当时我是一
直都在外地跑业务出差的,很多的情况都没有与我沟通,我父母又是没文化的人,完全不懂得法律意识。
等我回来俞国宝夫妇已经在我自留地上造好了
房子(俞国宝老宅后边的部分自留地全是我的,大约有500个平方不到,其中200来个平方他们造了房子)。
现在俞国宝夫妇强行霸占我自留地位置,而且我客人来我家里车子停在我自己的自留地上,他们还不给停。
发生这种情况我是非常愤怒的,多次甚至几十次向村里干部反应情况给我一个合理解释或者怎么解决,
这些村干部见我次数太多也反感了,竟然有一边倒的趋势,正义的天平完全倾斜,作为老百姓的我真的寒心了!
当初还是村里,街道里来说的好话,事后不管事了,真的是让人愤怒。我先是在村里多次去讨说法我的自留地
现在要收回来,俞国宝他们家把房子造在我的自留地上(不是几个平方,是霸占了将近快500个平方的自留地啊)
一没有给我任何补偿,二是村里也没有其他相应的等面积或者差不多面积的地出让给我使用。我想没有谁
会这么傻这么大方的送出去!村里面忽悠我父母的功夫真是厉害!字打到这里,领导我的心里真的很难受啊!
我到村里干部那举报俞国宝一户多宅,村里面说会拆的,拆了几年都没拆掉。我去玲珑街道举报俞国宝一户多宅,
街道说已经确认俞国宝一户多宅,说是会拆的,具体看你们村里安排。这种举报有什么用呢?都是在踢皮球。
说说要拆的,没有个时间期限。结果就是等干部换届了还是没拆掉,这种在位不作为的现象真的是给共产主义
接班人丢脸。
我可以用我的人格来担保举报俞国宝:(临安区玲珑街道高坎自然村蔡家头50号)
一:本人具有确切的依据来确认为俞国宝为建新未拆旧,强行霸占我自留地。
二:在没有拆迁旧宅的情况下是不满足审批宅基地而建的新房,强行占据我自留地。
三:俞国宝本人对我村,我街道保证他建新宅以后立即拆除旧宅,然而这么多年村干部都换届了都不肯拆除,
为的就是想等拆迁赔偿款,已经形成对我村,我街道骗起批准宅基地建房屋的行为。

我是实在没有什么好办法了,请求你们帮帮我这种老老实实的老百姓吧。
 
回复时间: 2018-10-11  
10月11日,临安区回复:
经调查:玲珑街道玲珑村高坎蔡家头50号村民俞国宝于2007年向村一级部门递交建房申请,由于当时玲珑村新农村建设,建房地基需要统一规划,所以至2012年新房一直未建成。2012年9月,村里地基调整后同意该户在原住房北面新建房屋,并于村里签订“新房建成后将原住房拆除,所在土地作为村道使用”的承诺。2012年11月新房建造完成,目前已入住,原住房并未拆除完毕。街道工作人员已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其自行拆除,由于原住房现在堆放东西需要一定的时间清理,街道将2018年11月10日之前对其拆除情况经行验收,如未拆除到位,街道将组织力量帮其整改到位。
反映人所反映的俞国宝占用其自留地建房问题,双方都未提供相应的权属证明,走访村委知情干部,俞国宝并未占用反映人自留地的情况。
相关情况已告知反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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