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萧山区环保局回复: 义桥第三小学拟选址在义桥民丰区块,按照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新建学校项目(除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有化学、生物等实验室的学校外)仅需要在环保部门网站进行备案登记即可,无需环评审批。按照《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方案》划定,义桥第三小学选址地属于浦阳江饮用水源陆域二级保护区内,《浙江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故现阶段义桥镇第三小学建设不符合选址要求,无法进行环评备案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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