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首页 栏目首页 栏目动态 网上服务 热点热议 问计于民 新闻发布 民生恳谈 记者出击 政策库 使用帮助 栏目简介
  网上服务  
 
问题编号:180730135234 发表时间:2018-07-30
网友(137****7702):
杭州萧山御景蓝湾小区(二期)高价车位售卖
我们是杭州御景蓝湾二期楼盘的业主,小区楼盘一期于2016年6月交付,交付之时,楼盘配套一期车位同时售卖,定价8.5万每个标准车位/户。二期楼盘于2017年9月交付,相匹配的标准车位开发商一直捂盘不买,未和房子同时交付,也未做相关说明。
在二期楼盘交付之后,开发商在没通知业主的情况下私自销售公共车位。楼盘开发商:杭州卓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30日电话(0571-83681111)逐个通知二期业主,将于2018年7月31日开始售卖二期楼盘配套车位,最低起步价定价26.0万每个标准车位/户,车位价格严重偏离开盘价时的承诺,且于二期楼盘交付之后在长达近10个月时间,长时间捂车位而不售,坐地起价,严重干扰小区业主的合法利益,敬请政府相关部门介入协调,听取民意,合理定价,还广大业主一个合理公平的安家置业良好氛围与环境!
 
回复时间: 2018-08-07  
8月6日,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经调查,了解到以下情况:1、没有开发商关于御景蓝湾二期车位价格承诺(保证)的证据材料。
2、对于车位为何没有同房屋同时销售,拖后10个月的问题。开发商解释是车位要改造完毕(包括涂固化漆、划线、竖倒车杆等)后销售,但因为前期业主装修占用场地等问题,整个改造工程拖后,预计要到8月底结束。当前因为不少已装修好的业主提出了购买要求,所以才决定销售,但交付还是要在8月底。检查人员也进行了现场查看,发现二期不少的车库地面的确仍在磨地、划线等改造过程中。物价部门没有车位销售时间、销售条件的规定,因此有关是否捂盘惜售应由住建部门来认定。
3、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物价部门没有对车位价格定价的权力。车位价格属市场调节价,开发商可以根据成本和供求因素自主定价。但要做好明码标价,向业主明示车位价格,让业主自愿选择。根据调查情况看,开发商有车位标价,也不存在强迫业主购买的问题,因此其价格行为符合价格政策规定。 

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
信访人反映的御景蓝湾二期由杭州卓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经与房产公司联系获悉,目前该小区地下车位正在进行修复,我局也督促房产公司尽快完成修复工作。关于车位销售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法约定。建设单位向业主销售车位,无需申请办理许可或备案。
 
 
联办单位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南大楼518杭网议事厅编辑部
邮编:310041
邮箱:hwyst@sina.com
热线:85052222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 |  浙公网安备:33010002000058号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