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首页 栏目首页 栏目动态 网上服务 热点热议 问计于民 新闻发布 民生恳谈 记者出击 政策库 使用帮助 栏目简介
  网上服务  
 
问题编号:180725003072 发表时间:2018-07-25
网友(187****0917):
余杭手机掉出租车,司机能开价收费?
25号晚上10点55分,我与女朋友两人从临平地铁乘坐出租车尾号QT71到新临平宾馆。11点05分,女朋友刚下车发现手机掉出租车内拿取时发现出租车已走远。我立马打女朋友手机号码,司机接电话说车内有乘客让我等他10分钟后过来归还于我,我与女朋友原地等到11点23分后出租车过来了并向我索要30元所谓的路费并说不给就不给我让我自己去出租车公司付钱拿手机,口气变的很凶了。无奈下支付了30元。试问下大家以后坐出租车不小心把贵重物品掉车内找司机返还是不是都要支付路费。这个路费是按什么来收取呢?
 
回复时间: 2018-08-03  
7月26日,市公安局回复:不属公安管辖,经伊智勇同意,退回。
8月3日,区交通运输局回复:经了解,当班司机接到来电乘客电话协助查找手机时,已在送至其他乘客到达目的地的途中,当班司机随后在电话中向来电乘客说明,手机在其车上,会及时上交到余杭区出租车服务中心,来电乘客可以次日到此处进行认领,后来电乘客表示需要当班司机及时送回。当班司机与其协商需要来电乘客支付其专程送回的运费,来电乘客表示同意,后当班司机专程将手机送至来电乘客等候地,计价器显示32元,实收来电乘客运费30元。 已于2018年8月3日下午15时与反映人沟通核实,其表示理解。
 
 
联办单位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南大楼518杭网议事厅编辑部
邮编:310041
邮箱:hwyst@sina.com
热线:85052222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 |  浙公网安备:33010002000058号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