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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80709203034 发表时间:2018-07-09
网友(184****1112):
朝晖街道办事处及朝晖四小区不作为
投诉朝晖街道办事处城管及朝晖四小区(老房地社区主任戚江莺)不作为的信。两个部门一直称朝晖四区28幢以北,不属于朝晖街道办事处管理,不属于老房地社区小区内,属于单独的一块区域为由推诿责任,那么如果不属于朝晖街道及朝晖四区请把该区域划出朝晖四区及朝晖街道。
 
回复时间: 2018-07-19  
7月16日,下城区回复:经交办下城区朝晖街道反馈,工作人员已与反映人进行沟通,朝晖四区范围内有部分是物管区域,此区域内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城基物业负责。物业不作为,街道城管及朝晖四小区(老房地社区主任戚江莺)多次与城基物业和其上级部门沟通,且多次联合城管、工商等部门一起整治,但由于物业公司服务缺位,没有实现长效管理,并不存在朝晖街道不作为的情况。关于反映人提出的小区管理方面问题,街道答应在下周由吴先生确定时间,街道会组织相关社区、城管、物业等方面人员召开协调会当面沟通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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