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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80624171145 发表时间:2018-06-24
网友(188****0661):
富阳汇鑫房产公司及富阳区住建局处事不公
6月19日,根据该房产公司的销售方案,对于无房户且无按揭,冻结资金50万的要求,准备齐全材料,并专门与该公司销售人员罗某确认过说这些材料就可以了,为此,在专门从杭州去现场登记参加摇号。但是在该公司楼盘现场,工作人员却以年龄超过50岁为由,银行贷款不好审批为由拒绝登记。由于已经说报名登记最后半天,我们进行据理以争,声明就是按照该公司要求准备的材料,并经过该公司销售人员的确认才来报名的,名下无房无贷,就是冻结50万。而且,现在只是登记参加摇号,如果摇号摇中,万一贷款审批不下我们自然会改一次性付款,毕竟总价才100多万的房子也不是大数目。我们大老远从杭州过来不容易,既然来了,能否先给登记。对此该公司人员仍然态度冷漠,既不给合理解释,仍拒绝给登记。我们表示,还有半个多小时时间,我们尽量赶紧筹集再筹集50万现金,能否筹集到之前,人性化一点先容缺受理,况且,即使要冻结100万,也是公司销售方案和销售人员误导。但公司人员仍然态度傲慢,言语恶劣,最终也没有给登记,造成我们损失。
对这一事件,我们十分气愤,20日下午向区住建局投诉反映,区住建局赵某某自称负责信访工作,在当天受理,第二天说去与开发商调查核实。最后答复说开发商的行为没有问题,拒绝登记是银行问题,与开发商没有关系。对区住建局的如此处事,不能站在老百姓的角度,不能以民为本来处理事情,我们感到十分不解,难道主管部门这样听之任之,造成开发商恣意妄为,霸道蛮横,随意设置门槛,扰乱市场秩序,拒绝老百姓的合理要求么?这个房子关注了一两年,第一次在富阳买房,却遇到这个问题,实在心寒!请相关部门能否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重新调查核实处理,还一个公道
 
回复时间: 2018-07-03  
7月2日,富阳住建局回复:
逸品春江美庐楼盘于2018年6月17日-2018年6月19日开展5#、10#楼的意向客户登记申请工作,在此期间工作按部就班,稳步有序进行。客户在提交材料预审的环节时,因资料不足被要求补齐,预审环节中银行工作人员针对按揭客户进行相关资料审查,针对登记人即主贷款人年龄超过50岁,询问收入环节时收入不够,按照银行的贷款审核规则,该主贷款人不符合货款条件。针对这类现象,预审环节的两家银行工作人员(华夏和北京银行)非常重视,并且再三核实资料,做出一致结论,银行不受理按揭贷款事宜。同时劝导登记人尽快补交50万元存款冻结证明(距离登记结束时间下午16.00时还很充裕),但客户因银行距离较远等为理由,拒绝补交资料。 针对此类现象,房产公司对客户进行情绪安抚并积极与其沟通,希望尽快在活动结束前准备好登记资料。大约至下午16.00时左右客户自行离开意向登记工作现场,但下午17.00时左右又来意向登记工作现场,在未补齐资料的条件下,希望房产公司帮她做好意向登记。为了保证登记活动的公平、公正,房产公司严格按照此次意向登记工作公示文件所示时间进行操作(登记时间为8:00-16:00),未接受客户登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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