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首页 栏目首页 栏目动态 网上服务 热点热议 问计于民 新闻发布 民生恳谈 记者出击 政策库 使用帮助 栏目简介
  网上服务  
 
问题编号:180614232271 发表时间:2018-06-14
网友(176****2088):
广州毕业生落户问题
您好,我是16年6月毕业生,在广州就业,因为工作需要办理迁移户口。在广州这边通过审批后拿接收函去杭州三墩派出所办理迁移证,被告知没有准迁证不予办理。然而在广州这边的政策是我是属于毕业两年内,可以按应届生人才引进落户。根据公安部{1995}023号文件,《关于改革普通中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调【2000】1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户籍管理若干问题通知》(粤教毕【2003】7号)和《转发公安局三局<关于贯彻落实公安部户籍管理七项便民利民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广公(户)字【2003】182号)等四个文件均有明确规定,不用《准迁证》,毕业生可凭接收函和报到证落户工作地,其中根据公安部户政局《关于新户口迁移证使用和制发等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1995年3月8日公户政【1995年】023号)规定,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录取和分配学生,可参照高等院校录取和分配学生有关户口迁移的规定办理,暂不使用户口准迁证。然而杭州三墩派出所不承认我是应届生,认为我的户口是家庭户口,除非我拿到准迁证才给与办理。广东这边毕业生户口迁移户口的正常程序是没有准迁证的,所以咨询一下该如何处理。
 
回复时间: 2018-06-25  
6月22日,西湖区公安分局回复:
2018年6月19日下午,三墩派出所民警已联系来电人了解具体情况,来电人系2016年以人才引进的方式迁入杭州,现其在广州就业,按照广州的落户政策,其属于毕业两年内,可以按应届生人才引进落户广州,经核实,民警告知其可以按照广州落户的材料要求办理户口迁出。来电人表示知晓。
 
 
联办单位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南大楼518杭网议事厅编辑部
邮编:310041
邮箱:hwyst@sina.com
热线:85052222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 |  浙公网安备:33010002000058号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