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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80523134631 发表时间:2018-05-23
网友(136****9155):
投诉杭州康阳医院违规选址
各位领导:
我是西湖三墩紫郡的业主,交房以来一直在为家门口要开康阳医院的事情闹心。严重影响了工作和生活。现针对康阳医院违规选址进行投诉,投诉理由有以下几点:
1、与菜场同属紫萱路338号,处于同属一栋楼,健康饮食是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生活保障,如果这个医院开在这里,我们业主还怎么去买菜,还怎么放心吃这个菜场的菜,试问哪有一家医院是和菜场同一幢楼的事情发生;
2、西湖小学、紫萱幼儿园只离百米不到;与紫郡小区之隔7米宽无名道路,楼栋之间只有40米左右;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是我们要保护的重点对象,孩子一天24小时在医院不到百米的空间活动,试问哪一个家长喜欢没事把孩子带到医院周边晃悠,把一个孩子养大是多不容易啊;而且我们家里还有60多岁的老人,我们的老人怎么能健康的安详晚年;
3、处于交通死角,与菜场、小区共用一条小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隐患巨大;这条路是我们出入的主要通道,难道以后就堵死在这里不出门;
4、周边医疗资源丰富,方圆1公里内已有中西医结合医院、浙江医院三墩分院、恩华医院、同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此康阳医院实属多余; 我们坚决拥护公立医院,我们相信公立医院的责任心、社会公德心更能为老百姓带来最优惠、最放心的服务;
5、卫计局公示违规,居民不知情,卫计委公示的时候我们房子都没交付,请问这个公示给谁看,不是钻政策的漏洞吗?实属造假行为;
6、未批先建;相应执照都没有批复下来,谁允许他们装修及其他工作先做起来;
7、环评报告内容中民意调查造假;民意调查去采用和小区较远的民众,为什么不采用离小区最近的业主意见,为什么不公开被采用意见的业主信息。
8、院方威胁恐吓居民,院方如此嚣张,我们业主的安排谁来保证;
各位领导,每家都有老人孩子,在杭州买一套房子多不容易,请你们听听老百姓的声音,我们支持养老产业,但养老产业的选址请各位领导慎重决定,虽然说这次康阳医院说不舍老年病医院,但一旦开业,这些经营范围加下是很容易的事情,到了那一天谁来给我们做主。
朗朗乾坤,我一直认为生活在杭州是很幸福的事情。杭州的政府办事效率高,廉政、务实、公正,信息透明,我相信政府一定会我们做主。
我代表我们全家请求杭州市政府、西湖区政府介入协调;️举报卫计局西湖分局违规审批,违规延期批复,申报材料“选址报告”中说明25米内无食品加工场地、幼托机构中小学校”明显虚假,卫计局不进行实地踏勘就违规批复,属于实打实的渎职!
真诚感谢看到这篇投诉的工作人员可以把我们的信息反馈上去。
 
回复时间: 2018-05-24  
网友您好,近期有其他网友反映过类似问题。
5月14日,西湖区卫计局回复:
您好!您的信访件已收悉,主要反映“反对在紫郡小区边建造‘杭州康阳医院’”。我局高度重视,对该信访件中提及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后,现反馈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3月,杭州康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设置医院,暂定名为:杭州康阳老年病医院(拟定)。选址:杭州西湖区紫萱路338号1楼,2楼、7-12楼,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我局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受理审批,并根据原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要求,对该医疗机构的设置进行了为期5个工作日(2016年4月22日—4月28日)的公示。该机构拟设床位50张,诊疗科目为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公示期间,我局及设置方均未接到任何投诉。2016年7月5日,我局下发了同意设置杭州康阳医院的批复文件(西卫计〔2016〕103号),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目前该机构筹建处于环境评估阶段,尚未经我局注册登记。
二、有关问题解释
1、关于“不具必要性”问题:目前,三墩地区是西湖区医疗资源最匮乏区域,人口多、资源少,仅有西湖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浙江医院三墩分院根本不能满足居民需求。因此,在此增设医院,不会造成资源浪费,反而这样的社会资本办医却是政府公立医疗机构的重要补充。国家、省、市各个层面都在大力扶持社会资本办医,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围绕“健康中国”、“健康浙江”、“健康杭州”做好医疗资源合理布局。
2、关于“具有严重危害性”问题:与医院选址周边相关性较大建筑体的距离,经测量,该医院建筑与紫郡东苑北区最近的紫郡20幢最短距离约47米,最长距离约57米,平均距离约55米。与紫萱小学直线距离约132米,与紫萱幼儿园直线距离约127米。所有医疗机构的废水、废物都必须经过统一处理或回收,环保、卫计等部门要对处理方案进行验收,并在运行后定期检测,确保不影响周边环境。该项目大楼是否在有效的卫生防护距离以外,将由环保部门作出评估。事实上,为了便于居民就诊,医院的规划多位于居民集中居住区,而非周边地区。
3、关于“极具欺骗性”问题:根据原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要求,对该医疗机构的设置进行了为期5个工作日(2016年4月22日—4月28日)的公示。公示采用现场+网站两种形式:现场公告张贴于该大楼一楼正大门上;同步在西湖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公示程序合法合规。 
4、关于“严重损害业主利益”问题:该大楼与紫萱菜市场建筑相对独立,相隔有一道路,宽9米左右。如前所述,医疗机构有严格的废水、废物处置要求,不会对菜市场造成所谓的“污染”问题,也不会侵占你所提及的公共活动场所。
5、关于“不利于本区域长远发展”问题:一个地区的发展,民生是一个重要的评价指标。因此,作为民生的重要方面,教育、医疗都要及时跟上,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三墩镇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在教育、卫生等方面都应该有更多、更好的资源配置。
总的来说,民营医疗机构设置实行“非禁即入”原则,只要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和要求,不设门槛。对于大家关心的“健康风险”,任何医疗机构的设置,卫计、环保等部门会作出客观的分析评估,并且在运行后将定期督查,确保对周边居民不产生健康影响。从我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情况看,尚未发生一起因医疗废水、废物导致影响周边环境的事件。
最后,感谢您对卫生事业发展的关心和监督,也期望得到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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