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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80522101215 发表时间:2018-05-22
网友(135****8837):
余杭东方学校要求拱墅区社保转入余杭区
我是外省户籍,工作单位和社保都在拱墅区,孩子余杭东方学校就读初中,现在学校要求我把社保转入余杭区,否则不能参加中考,请问这是什么道理?
 
回复时间: 2018-05-29  
5月28日,余杭教育局回复:
经了解,根据《余杭区教育局关于2018年各类高中招生工作意见》,省外户籍学生报考余杭区各类高中(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下同)需满足“两个三年”,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省外户籍的余杭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初中学校核实并统一报教育局高中教育科审批同意后,可报考余杭区各类高中。①在余杭区初中学校注册并连续就读三年; ②父母一方在余杭区参加相应时段的社会养老保险满三年。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省外户籍的本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报考余杭区职业高中或参加部分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考试。
以上内容供参考,具体请以孩子中考当年教育部门公布的政策为准。我局工作人员已向反映人电话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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