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萧山经济开发区鸿达路121号沃坦科水暖公司于2016年12月发生右手小拇指开放性粉碎骨折,鉴定为工伤十级,伤愈上班后不久工作性质也由计时慢慢转成计件的,随着劳动强度的增加,因不能胜任原工作,从2017年7月开始多次申请调岗,特别是入冬以后,公司机加的产品要在清水中浸泡去除金属加工切削液,凉水刺的受伤的手骨头都是痛的,再次要求调岗未果,因不满公司的无情,于2018年2月春节前夕提出离职,并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公司答应四月初给申报,但是只给了两个月的浙江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还差两个月的浙江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现在公司负责行政的也联系不上或者根本就不想给个说法,故此投诉浙江沃坦科水暖,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后给个说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