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7反映小河路与文岚街交叉口有人在人行道上私自安装地锁,小河路693号有家烟酒店违法安装走字屏和霓虹灯广告,要求查处。 4月3日,拱墅区回复:拱墅区城管局:祥符中队:经初步调查,投诉人反映地点地锁在小区红线范围内,非市政道路,出于服务意识,中队已建议物业加强管理。此外,投诉人反映的走字屏和广告,我执法人员已要求当事人限期内提供审批手续,如核实未违法广告将依法处理。 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不满意。一:装地锁位置就算属于小区红线范围内,但这是开放式的并且供行人通行的,严格意义属于公共场地,私自安装地锁就是城管部门要管理的。二:要求当事人限期提供审批手续,限期是多久?有审批手续么应该马上可以提供的,难道还需要限期提供?依法处理是如何处理?等了那么多天等来的是这样的处理结果,希望城管部门有所作为,不要等到效能来督查才重视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