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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80331183970 发表时间:2018-03-31
网友(187****2865):
弗雷德小区物业违规乱象只能通过诉讼么
下沙弗雷德小区,2018年一月,新来了物业,突然物业费翻倍收取,不交的话,大门不让进,业主楼下的单元门停掉不让业主进,无缘无故给大家停水停电,百余业主集体投诉打110,没用,所有人报警,派出所来了也没用,派出所说让大家乖乖交物业费不就得了,我们问物业有没有这个权利,派出所说,楼下门禁是物业维护的,房间可以进,楼下门不交钱别想,可以让我们去法院申诉,随便告,他们不管啦,物业为什么能这么猖狂,是给了多少好处费后台这么硬么,有权利断水断电,不让业主进门。
 
回复时间: 2018-04-10  
4月10日,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回复:
2018年4月3日至2018年4月8日,白杨派出所民警黎舒卫召集弗雷德小区物业和房东代表开了三次关于物管费的协调会,多次进行沟通交流,均无果,建议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2018年4月9日上午民警黎舒卫电话联系反映人,告知其处理结果,并建议其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反映人表示了解。
同时,关于福雷德小区物业费问题依据《福雷德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第十条:“住宅物业费实行按年度预收,收费标准按建筑面积住宅物业费1.35元每平方米每月,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或群租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管理费按照标准的2倍收取。公共能耗费0.5元每平方米每月,出租户按2倍收取(一家人租房按自住户标准收取)。“有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房屋等物业的所有权人为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并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如业主对物业服务合同有异议的可向小区业委会咨询。另外已要求物业公司不得以业主或者使用人未交物业费等费用进行停水停电或者限制其门禁卡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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