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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80323145623 发表时间:2018-03-23
网友(138****0365):
关于西湖区双浦镇浦塘村拆迁问题的投诉
我是杭州市西湖区双浦镇浦塘村的一名普通村民,即将要被拆迁。但在拆迁过程中发生的无法理解的问题,需要问问相关部门。
一、为什么要拆迁?
行政村浦塘村由多个自然村组成,其中支家、西陈等自然村根据杭州市规划局公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属于耕地红线范围内农业保留用地,怎么可以征用拆迁?
二、拆迁的经济效益有没有评估?
如果支家、西陈自然村土地不能征用做商业开发,那征用后作何用途?经济效益如何评估,需要投入的拆迁预算12亿元何时才能收回?这样的财政预算是怎么通过的?
三、拆迁过程不透明
签订拆迁协议时,货币回迁安置标准没有明示,也无告知,导致合同不完整,关系合同执行的重要内容不明确,合同是否可以认为是无效?
四、单方面违反拆迁协议
先不论拆迁协议是否有效,有关部门先决定违反协议:在协议都未签署完毕情况下,协议中约定2018年8月31日前腾房交钥匙,现在有关部门突然通知4月30前腾房完毕,谈何契约精神?有违依法治国精神。
五、货币化安置标准滞后,侵害拆迁居民权益
根据《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住宅房屋补偿货币化安置的指导意见》 ,货币化安置单价由征地房屋补偿实施方案中明确的评估机构,根据被补偿房屋所在地周边普通商品住房评估比准价格等因素估价确定。即由评估机构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选择被补偿房屋所在地周边若干个普通商品住房可比实例,按照适当的方法估价确定。按照市政府文件精神,在此次拆迁土地附近商品房价格普遍在25000元/平方以上的情况下,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告知的货币安置标准单价是15000元/平方,相差巨大,严重侵害被拆迁农民权益!

以上五问,不说清楚,就是庸政懒政怠政了,请相关部门给老百姓一个说法。
 
回复时间: 2018-04-02  
3月29日,西湖区回复:
双浦镇:经查:浦塘村2017年5月18日,葛家埭、陈家埭、小葛家自然村321户先行整村搬迁。剩支家、西陈自然村280户。经入户调查摸底,绝大部分村民要求拆迁,经浦塘村要求报告,双镇镇报区政府同意,2017年6月18日开始对农户入户丈量、人口核对、房屋面积核对等系列工作,工作前发书面通知到户,按公开、公平、公正程序进行。根据区委[2018]24号浦塘村整村搬迁文件精神,“美丽西湖行动”双浦镇综合指挥部于2018年2月6日下发了,致浦塘村搬迁村民群众的公开信,信中讲明了签约时间、地点、奖励、安置、法纪要求等方面事项,浦塘村将公开信发到农户家中,也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根据文件精神,村民在2018年6月底完成腾空房屋交地。浦塘村委在2018年3月12日告知搬迁户,准备好房屋腾空工作,便于4月底尽快拿到安置费用。
你户已在2018年2月8日签约。你在1996年8月28日就学户口迁出。家中户口只有母亲1人,房屋建筑面积789.37平方,补偿款2115442元。为了搬迁享受安置房反映人及妻子、子女5人分别在2017年11月20日、2017年12月22日迁入本村,现家庭人口共6人享受安置房330平方。
关于赔偿过低(与杭州其他城区相比)问题将上级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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