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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80314104245 发表时间:2018-03-14
网友(131****6118):
良渚街道北宸社区星汇尚城业委会筹备事宜
星汇尚城业主按杭州市物业条例要求申请成立业委会,已于17年9月初征集5%以上业主签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到北辰社区,因北辰社区一直未同意成立业委会,但是我们业主强烈要求成立业委会,截止目前星汇尚城交付率已经达到87.5%以上。
要求余杭区良渚街道和余杭区房管局确认是否具备成立的条件,若不具备请说明原因。
 
回复时间: 2018-03-23  
3月22日,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
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第四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指导监督本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及日常工作,协调物业管理和社区建设的相互关系。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物业管理相关工作。第二章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六十以上,或者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满两年,且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建筑单位应当在两个月内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报送下列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资料:1.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资料;2.房屋及建筑物面积清册;3.业主名册;4.建筑规划总平面图;5.共用设施设备的交接资料;6.物业管理用房配置确认资料;7.其他相关的文件资料。 良渚街道:针对反映情况,经核实,北宸社区由多个新交付楼盘组成,目前已有多个小区申请成立业委会,目前北宸社区正在筹备锦河湾成立业委会事宜,因北宸社区工作人员有限,需待其他小区筹备结束后再开展越秀的业委会筹备工作,期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2018-03-22 15:52 中心已回访,其表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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