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网上拍得一个破产厂房和房子,现在款项全部交清,在办证的时候发现江干法院还查封着,案号为:2016)浙0104民初105-1号。资产管理人和江干法院努力沟通,但是不但电话难打,人去了也难见到,所以一直无果。根据《破产法》规定,进入破产程序的资产都需要解封,不然就是对别的债权人不公平。但是至今为止十多天过去了,法院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方式帮我处理好。现在都在推行便民措施,“最多跑一次”。这样的处理方式和这种精神是有悖的,希望无论是办事窗口,还是职能部门,都能真正为民所想,急民所急。所以请领导协调为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