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关南苑的居民。18年5月3日社区召开八丈井村城中村棚户区拆迁动员大会。 1、领导宣读了拆迁方案,其中一条高层补贴10%。我现在建筑面积77.73 m²,套内面积72.08m²。高层安置房建筑面积=77.73*1.1=85.503 m²,套内面积=85.503*0.75(公摊面积25%)=64.13m²。拆迁后套内面积减少7.95m²。拆迁没有给居民带来幸福和利益,反而使居民的权益缩水。八路军年代还三令五申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习主席一直提倡政府要为老百姓服务。现在反而损害老百姓利益。 2、城中村我理解为农民房。大关南苑1-7幢居住人员是居民不是农民,土地是国有土地非集体土地。1-7幢居民居住的住宅不是危房不是棚户区。如果是棚户区农民房拆迁离我们不到3米,是否容易造成房子倒塌人员伤亡。至于粉尘和噪音就不在这里说了。如果是棚户区是否应该和八丈井村农民房一起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