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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80211106868 发表时间:2018-02-11
网友(135****3792):
绕城高速的噪音对德泽家园影响太大
您好!我是家住西湖区庄墩路德泽家园的居民,绕城高速和庄墩路上的车辆行驶噪音非常大,已经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的日常生活,尤其是夜间更是让人难以入睡!请求政府采取降噪措施降低噪音,例如在高速靠近小区路段设置隔音屏,启用庄墩路与来仁街路口的交通信号灯,限速等等。谢谢,感激不尽!
 
回复时间: 2018-02-27  
2月22日,西湖区回复:
三墩镇:建议转交市环保局、城投单位; 退回原因:关于降低噪音问题,根据赵一德书记批示,先有路后有房的,要分类处理:属于商品房开发的,应由项目单位负责处理;属于政府建设的公租房、拆迁安置房项目的,政府要负责解决,区属项目由区政府负责,市级项目由市级责任单位负责。相关噪声治理问题,由市环保局牵头,会同各有关市属职能部门及属地研究,拿出指导性意见后报市政府批准执行。
西湖交警大队:我大队已与反映人电话联系,就相关情况进行沟通交流:1、绕城高速不在我大队的管辖范围;2、庄墩路来仁街路口的交通信号灯已经启用;3、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在没有限速标志的道路上,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城市道路最高时速为60公里每小时。庄墩路限速为60公里每小时。

2月23日,市环保局回复:
根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已有的交通干线对相邻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产生噪声污染的,该区域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避免或者减轻交通噪声的影响。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噪声污染治理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杭府纪要(2016)90号,一、关于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问题:由各区、县(市)政府负责,落实环境保护法和《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对辖区内噪声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敏感区域进行排查梳理,并加快落实治理和整改措施,切实减轻道路交通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四、(二)杭州绕城高速公路部分路段噪声污染治理问题。按照“属地负责、统一维护”的原则,由属地政府负责落实隔声屏障一次性建设及安装费用,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公路营运单位建设安装,隔声屏障建成后由道路营运单位负责日常维护工作。根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和市政府会议纪要精神,建议转交属地政府。利益相关方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噪声检测。

2月26日,市城投集团回复:
德泽家园是经过正常审批和验收程序,符合建设规范。至于高速公路噪音问题建议转环保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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