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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80130144439 发表时间:2018-01-30
网友(159****9299):
关于农转非户口安置款发放问题
关于农转非户口安置款发放问题:
我老婆是桐庐兰田村户籍我是居民户口结婚后转入兰田村,2006年儿子出生,户籍为农业落户我岳父户籍下,与我夫妇同本户口。问:为什么我儿子没有安置款,依据是什么?兰田村委领导在不能提供相关依据的情况下扣发安置款?
盼回复!
 
回复时间: 2018-02-09  
2月9日,桐庐县城南街道回复:
兰田村于2002年1月20日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关于《桐庐镇兰田村户口管理实施细则》,该细则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农嫁居,男方全家是居民,女方户口没有地方可迁,只准享受本人一个,所生子女不享受村待遇,原户口已落入在村的享受到安置为止”。反映人为居民户口,其妻子为本村户口,符合该规定,故其所生子女不享受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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