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河路文澜街一带有信步闲庭、德信臻园、银树湾、锦绣文澜阁等众多小区,小区车位紧张,除远处运河七区有停车位外,其他就近公共开放车位为零。 文澜街马路两侧有机动车停车划线,附近居民一直停放机动车于此。如该处确为禁止停车区域,则交警部门应设立显著标识,告知附近居民,且应经常性检查。 但从交警部门对文澜街车辆停放处理看,有时长期不管,有时频繁,故建议有关部门明确相关要求,如为禁止停车区域,则应考虑附近私家车众多,尽快为附近居民解决停放问题,否则,违停处罚除了增加附近居民的无奈支出外,相关部门在解决居民实际困难,提高公共管理效能方面属于不作为。 但交警部门不定时段(有时频繁,有时长期不管)对停放车辆予以违停处理。在公共泊位没有,文澜街马路两侧标识线内车辆停放并无影响正常通行情况下,对车辆予以违停处理是否合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