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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80118090968 发表时间:2018-01-18
网友(132****5098):
建议取消劳动监察大队
讨要工资,劳动监察大队不管.总建议走司法程序,我旁边的人遇到薪资被拖欠,也是这种情况,建议调查一下,看劳动监察大队之人为农民工解决了多少工资拖欠问题?占着茅坑不拉屎,浪费纳税人的钱。还滋生腐败。工资被拖欠,还非要先走该部门。建议取消这种部门。工资拖欠直接走司法程序。
 
回复时间: 2018-01-30  
1月30日,余杭区人社局回复:
经了解反映人于2016年12月在龙泉地区工作,经龙泉劳动监察部门协调处理,单位已同意支付工资,劳动监察部门已多次告知其去单位签字领取工资,并且核对工资数额,但当事人迟迟未去,因单位已聘请律师处理此事,故请当事人与该公司律师联系,或者与该公司联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间的劳资纠纷有多种解决途径,除劳动保障监察程序外,还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向法院起诉等等多种途径。根据劳资纠纷的情况不同,不同解决途径有各自优劣,劳动者可根据个人情况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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