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首页 栏目首页 栏目动态 网上服务 热点热议 问计于民 新闻发布 民生恳谈 记者出击 政策库 使用帮助 栏目简介
  网上服务  
 
问题编号:180111111691 发表时间:2018-01-11
网友(134****4639):
二胎放开后大江东拆迁政策
我们是2015年大江东江东一路拆迁户,至今改为分得安置房。2016年二胎放开后,原独生子女政策取消,请问在分安置房前还未出生二胎的,目前是什么政策?是必须生了二胎才能分得一套安置房吗?还是可以先申请?
 
回复时间: 2018-01-15  
1月15日,大江东管委会回复:
大江东规建局:根据大江东管办发【2017】32号规定,按实施拆迁或申请购房时符合农村建房条件的在册人口计算,其中夫妻双方均为初次生育,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家庭第一个子女,安置时按实际人口计算,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可再生育一孩而且尚未出生的,经农户申请,街道审核同意,可增加一个安置人口。其他列入照顾安置类人员,按政策按实有人口计算。
 
 
联办单位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南大楼518杭网议事厅编辑部
邮编:310041
邮箱:hwyst@sina.com
热线:85052222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 |  浙公网安备:33010002000058号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